在7月20日召開的2022年江都人才工作暨科技創新大會上,區委區政府出臺《關于深入推進“智匯龍川”工程 聚力打造人才發展新高地的若干激勵措施》
江都人才新政16條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論述,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人才工作會議精神,推進新時代人才強區建設,打造各類人才競相涌入的創新創業創富新高地,結合江都實際,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01、實施人才引進提質工程
1、精準招攬領軍人才。聚焦優勢產業、新興產業、未來產業,對引進掌握“卡脖子”關鍵核心技術的高精尖人才(團隊),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特殊支持。深化“龍川英才計劃”,對創新創業團隊、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分別給予100-500萬元、30-200萬元項目經費資助,對成長性和業績突出的人才項目,根據實際需求予以滾動支持或追加資助。在我區申報入選的國家級、省級領軍人才,分別再給予3年每人每月5000元、3000元生活補貼。
2、廣泛集聚青年人才。對我區企業新引進35周歲以下的全職博士(正高職稱)、碩士(副高職稱、高級技師)、本科(技師)、大專(高級工),三年內分別給予每月35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租房補貼。設立“回鄉獎勵”,35周歲以下揚州高校畢業生(本科及以上)、揚州籍畢業生(本科及以上)來江都企業工作的,三年內給予每月500元的專項補貼。鼓勵企事業單位建立實習實訓基地,招引國內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在校大學生來我區實習實訓期滿30日的,給予企業(含新型研發機構)2000元/人獎勵,給予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1500元、2000元,最長三個月的生活補貼。
3、重點支持產業緊缺人才。根據人才集聚、稅收貢獻、研發投入比例等要素,從區“4+4”產業鏈重點企業、人才創辦企業、高新技術企業中確定一批重點支持企業,對全職引進工作滿6個月的35周歲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碩士、博士,三年內分別給予每月1000元、2000元、3000元生活補貼,對全職工作滿二年的全國重點高校和世界前200強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再給予2-4萬元生活補貼。
4、激發用人主體引才動力。企業參加區委人才辦組團外出開展招才引智活動的,給予企業最高每次2萬元補貼。企業全職引進年薪30萬以上的急需緊缺科創型人才,經認定,前3年按照人才個稅繳納額給予企業引才補貼,每人每年不超過10萬元。對我區企事業單位引進人才申報國家、省級人才項目,入圍的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入選的給予2-50萬元獎勵。對協助申報入選市級以上重點人才項目的企業科技人才專員給予最高3萬元專項獎勵。
02、實施人才培養提速工程
5、加快培育優秀企業家。實施企業家能力提升行動計劃和青年企業家“麒麟計劃”,以優勢產業骨干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成長型企業為重點,遴選一批企業家參加對標培訓和學習研修,國外培訓每人每次給予總費用50%的補貼,最高5萬元。培育更多“人才引領型”企業,給予“愛才企業家”個人1萬元一次性獎勵。優先推薦符合條件的企業家申報省“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獲評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家的,給予個人5萬元、1萬元一次性獎勵。
6、加快培育技能鄉土人才。培育更多“龍川工匠”,一次性給予個人1萬元獎勵。對我區企事業單位自主申報入選的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獲得者分別給予50萬元、10萬元獎勵。省級以上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江蘇大工匠、江蘇工匠、省級企業首席技師,按省級獎勵標準給予1:1配套。對獲批省級鄉土人才大師示范工作室、省級鄉土人才大師工作室的,分別給予5萬元、1萬元一次性獎勵。
7、加快培育卓越工程師。鼓勵支持企業選送培養理工類研究生,按簽訂協議支付高校合作費用的30%予以補助,每家最高50萬元;企業在職人員取得理工類博士、碩士、學士學位的給予3萬元、1萬元、2000元一次性獎勵。在我區范圍內以第一完成單位申報獲得省科學技術獎的,給予申報企業完成人5000- 20000元獎勵。對企業新評審為高級工程師、正高級工程師的,分別給予5000元、1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企業新認定的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和省級、市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給予個人10萬元、5萬元、1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
8、加快培育名師名醫名家。加強與名校名院戰略合作,推進合作辦學、辦醫,引進一批教學名師和醫療學科帶頭人,對全職引進的教育、衛生、文體旅等社會事業領軍人才,給予最高100萬元項目資助。加強鄉村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對新引進緊缺專業衛生人才發放專項補貼。每年在哲學社會科學、文化體育旅游、教育、衛生、社會工作等民生社會事業領域培育一批名師名醫名家,一次性給予每人1萬元獎勵;對立項區級“名師工作室”的,連續3年給予每年2萬元的工作經費。
03、實施人才載體提升工程
9、支持企業建強研發機構。對我區規模以上企業自建并被認定市級以上研發機構的技術研發骨干人員、新認定市級以上新型研發機構高級管理人員和獲批市級以上科技計劃團隊主要成員,按照上一年度實際取得的個人工資薪金,連續三年給予地方財政貢獻區級留成部分100 %的獎勵。對新建“國家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建站資助。給予進站博士后最高15萬元項目資助,獲得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省博士后科研資助的,給予1:1配套資助。
10、支持人才離岸創新發展。支持人才離岸創新發展。對在我區注冊資金5億元以上或納稅超1000萬元,在揚州市域外設立研發機構且研發人員達20人、研發成果在我區轉化的制造業企業,或者在我區設立的離岸孵化器、人才創新創業基地(揚州市域外)建立研發中心的中小制造業企業,其離岸研發機構全職聘用、個稅在江都繳納的研發人才,經認定,可不受參保地限制,同等享受相關人才政策。
11、建立校地企長效合作機制。鼓勵國內外高校院所來我區舉辦重要學術會議、論壇峰會、科技成果發布及各類招才引智推介活動,根據活動成效給予最高20萬元活動經費補貼。在重點高校院所集聚城市設立引才工作站、人才創新創業基地,聘任引才大使,定期開展招才引智活動,吸納人才創新創業,根據活動成效和工作實績,給予工作站每年5-20萬元工作活動經費,給予業績突出的引才大使最高2萬元獎勵。
04、實施人才生態提優工程
12、加大人才創業扶持力度。在校大學生或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首次在江都創辦科創型小微企業,經認定,可給予2萬元一次性補貼。入選區級以上引才計劃創業項目的,根據項目質態,提供最高500平米3年免租創業場所或2000平米3年免租標準廠房,最高1000萬元股權投資,種子期、初創期項目按合同簽訂時一年期LPR基礎利率計算利息的100%“人才貸”貼息補貼,期限最長2年,每個項目當年享受貼息貸款額度最高為500萬元;引進后3年內,年開票銷售超500萬元或納稅額超50萬元/年,給予企業10萬元獎勵。
13、支持市場化社會化引才。企業通過市場化手段全職引進科研項目或產業化項目技術負責人,經評估認定,按引才費用的30%給予最高10萬元補貼,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貼50萬元。對企事業單位和社會機構承辦論壇、大賽等招才引智活動的,給予最高50萬元活動經費。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或個人開展高層次人才對接和引進工作,對引薦人才申報國家重大人才工程、省雙創團隊、省雙創人才的,入圍的給予單個項目1-5萬元獎勵,入選的給予單個項目3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14、加強人才樂居保障。制定全區人才住房建設計劃和支持鼓勵園區、企業建設人才公寓的政策措施,建設一批集居住消費、社交文娛、就學就醫等配套功能的高品質人才社區。對我區企業新引進35周歲以下全職博士(正高職稱)、碩士(副高職稱、高級技師)、本科(技師)5年內在江都區首次購買住房的,分別給予40萬元、20萬元、10萬元購房補貼(含市級資金)。對全職引進的市級以上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在江都區首次購買住房的,分別給予50萬、60萬、70萬元購房補貼(含市級資金)。對引進特殊人才在江都區首次購買住房的,實行“一事一議”給予最高300萬元購房補貼(含市級資金)。
15、完善人才家庭服務保障。提供區內優質教育資源,優先保障高層次人才子女或直系孫輩就學。對入選區級以上引才項目的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父母入住我區養老機構的,按最高2000元/月標準給予養老補貼(補貼期五年)。支持用人單位為外籍高端人才購買商業醫療保險,入選區級以上重點人才項目支持的,按保費金額的50%給予補貼(補貼期三年)。
16、營造尊才愛才濃厚氛圍。健全黨委直接聯系服務專家人才制度,定期組織開展人才訪談、慰問、體檢、療養活動。加強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積極推薦優秀人才擔任“兩代表一委員”,對在我區作出突出貢獻的優秀人才進行表揚。策劃打造江都尊才愛才城市形象,建設人才大廈、人才公園、人才廣場等有顯著人才元素的地標。在定點賓館設立“人才驛站”,經組織來江都企業考察服務的博士人才,每年免費住宿7天。實行“以獎代補”政策,根據年度考核情況對人才工作先進單位給予人才工作專項獎勵。建立崗位提升機制,對工作實績突出的人才工作者,在職務職級晉升、考核評優名額分配等方面適當予以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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